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零星绿化改造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建筑大学委托,就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零星绿化改造工程(招标编号:JG2017-09-1405)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17年10月11日14时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四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安徽建筑大学南校区零星绿化改造工程
2、招标编号:JG2017-09-1405
3、主要工程内容:
3.1、图书馆周边更换果岭草,小叶麦冬;
3.2、机电楼南侧增补垂丝海棠;运动场北侧增补加拿大紫荆;
3.3、理化楼南侧移植紫薇;
3.4、理化楼南侧空地及土木楼南侧苗圃树木移植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昕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丰乐世纪公寓1栋1605室
预计中标金额:518069.82元
5、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合肥银河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99号丰乐世纪公寓2幢1201室
预计中标金额:525421.93元
公示期:自2017年10月11日 至2017年10月1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建筑大学
地 址:合肥市经开区紫云路292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82805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10月11日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