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镇江新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2024年度城区排水管网检查、缺陷整改和易涝隐患点整治工程(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上述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财政,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设计投标。
二、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丁卯片区、大港片区
2、工程规模及内容:造价约3000万元
3、本工程合同估算价:104万元
4、设计周期:6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并通过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
6、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对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区约400公里市政雨水管道存在的缺陷及易涝隐患点的整改整治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个标段的投标。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环境工程或者给排水工程专业)职称。(以职称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如职称证书未注明专业,需提供毕业证)
4、其他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3年的;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要求:本工程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允许多种形式提交,详见招标文件正文附件。
2、履约保证金:本工程不采用履约保证金。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分,投标人综合实力50分、技术方案40分。
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1、投标报价(10分)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038000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30%,35%,40%,45%,50%;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其委托的公证机构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2、投标人综合实力(50分)
(1)同类项目业绩(16分)
①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排水类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12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排水类工程项目设计合同金额80万元及以上业绩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不得分。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能明确的反映项目类型、合同时间、合同金额等关键因素,项目负责人业绩需在合同中体现,否则不予加分。
(2)企业资信(3分)
①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3)技术实力证明(4分)
①2020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主编或参编过省级以上的排水类相关标准、图集、规范、规程或技术指南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提供合同以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封面和带有编写单位的页面原件扫描件,时间以正式发布为准,否则不得分。
(4)奖项(12分)
①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1分;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3分;本项最高得10分。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参加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市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1分;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参加的排水类工程设计项目获得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奖项的,每提供1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排水类项目类型包括污水、排水防涝、雨污分流、海绵城市、水环境治理等。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同一项目各级别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累。项目负责人奖项,获奖证书应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
(5)项目成员配置(15分)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或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得2分,同时具有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1分,本项最高得3分。
②拟派项目成员:
A.项目组配备给水排水、道路、结构、环境工程、造价、电气6个专业的人员(以毕业证或职称证或注册证书为准),配备齐全的得3分,缺少一个专业扣0.5分,扣完为止;
B.项目组成员中包含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有一个加1分,最多加6分;
C.项目组成员中包含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岩土)、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且配备齐全的得3分,缺少一个扣0.8分,扣完为止。
注:1、提供相应要求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毕业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需提供上述人员2024年03月(公告发布前1个月,不包含当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技术方案(40分)
(1)项目理解(5分):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具体情况熟悉程度,工作内容思路是否清晰,工作范围和目标是否明确、排水系统熟悉情况等进行评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2)现状及规划分析(5分):根据投标人项目对本项目范围内的规划情况梳理、现场条件、排水管线了解程度、问题分析是否充分等进行评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3)项目编制内容框架及技术路线(5分):根据投标人对项目排水管网缺陷整改和易涝隐患点整治设计的总体思路及技术路线有针对性地进行评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5分,良得4分,一般得3.5分,未提供不得分。
(4)项目拟采用的技术方案(16分):投标人提供丁卯片区排水管网缺陷整改方案以及大港片区易涝点(以通港路综保区大门口处为例)整治方案,根据技术方案图纸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16分,良得12.8分,一般得11.2分,未提供不得分。
(5)项目工作进度保障措施(3分):根据投标人在项目调研、人员分工、工作进度计划安排等方面的周密程度进行评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4分,一般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6)项目工作质量保障措施(3分):根据投标人在项目投入设备保障、技术保障、预期成果内容的科学和合理性进行评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4分,一般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7)项目后续服务承诺(3分):根据投标人后续服务保障承诺的全面性和可行性进行打分。在各投标人之间横向比较优得3分,良得2.4分,一般得2.1分,未提供不得分。
注:①、技术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②、评分计算时如出现小数点,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③、技术方案内容总篇幅不得超过100页(不包含封面及目录页数),每超出1页扣0.02分,扣完为止。
④、经评审的投标人各项分值相加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最高分值相同的出现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八、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4月15日00:00至2024年04月19日24:00期间使用企业CA证书登录https://ggzy.zhenjiang.gov.cn/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支付工具软件使用费人民币105.0元(含手续费5元)(售后不退),并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得下载。
九、其他
1、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24年04月15日00:00至2024年04月19日24:00;
2、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07日9时3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发布的时间为准)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异议与投诉: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主体:
招标人地址: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通港路96号
联系人:盛工
电话:0511-83179010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润州区远洋香奈河畔一期27栋401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15951283671
2、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19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198910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和造价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1-88980539
3、技术支持:
CA签章办理指南:http://ggzy.zhenjiang.gov.cn/051/051002/carelated.html
网上招投标系统: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4009980000
在线办理网址:http://zhenjiang.ca369.cn/Home/Login
发布单位:江苏初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515237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