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东海域新城第三实验学校(监理“评定分离”)(重新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东海域新城第三实验学校(监理“评定分离”)(重新招标)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环东海域新城第三实验学校投资概算的批复》(厦发改审批【2023】1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项目 ,招标人为 厦门翔发地产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厦门市翔发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环东海域新城东坑湾片区内 ,滨海东大道东侧 ,海翔大道南侧
2.1.2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环东海域新城东坑湾片区内 ,滨海东大道东侧 ,海翔大道南侧 ,主要建设72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 ,其中:小学48班 、初中24班,总用地面积4877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95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956平方米(含架空层4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5881.37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34米,最高建筑高度22.3米,最大层数5层的公共建筑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小学教学楼 、初中教学楼 、教学综合楼、食堂及体育馆 、报告厅、图书馆 、地下室及室外工程等 。项目总投资概算20088.95万元( 不含征地拆迁费、管线迁改费和土地使用成本 ),其中建安工程费16555.22万元。
2.1.3建筑安装工程费: 16555.22万元
2.1.4监理费(酬金): 详见监理费告知单,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五天发布。
2.1.5监理服务期: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 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
2.1.6质量要求: 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市优质工程)
2.2招标范围与内容
2.2.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
2.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质量保修阶段及其他关于本项目发包人另行委托的分部分项工程的监理(包括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2.3标段划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 甲 级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监理资质。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 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5投标人(投标人属联合体的,指牵头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 ,等级为 / 级。
3.6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中的 / ,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一致。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中所有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8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2-21 08:00:00 至 2024-03-12 10:15: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 (版本:V3.6.4及以上)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4-03-12 10:1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120.41.36.88:9101/xmjy/)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定性评审法
7. 定标票决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票决办法: 票决抽签定标法
8.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8.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人应在截标前自行办妥投标担保手续 。
8.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万元 。
8.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fujian.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yjy.as.xm.gov.cn/) 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翔发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金海街道鸿翔西路1888号2号楼4楼
邮编: 36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