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综合楼1664.12㎡、厕所20㎡;室外附属工程:土石方工程1项、透空围墙475.00㎡、人行道硬化 490.87㎡、考场路面及出入口硬化 6731.64㎡、定点停车与起步坡道553.07㎡、折叠大门5座、铁艺大门1座、绿化工程2583.03㎡、太阳能路灯10盏、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室外电气工程1项、拆除工程1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综合楼内考试系统设备1项、科目二小车系统设备1项、科目三小车系统设备1项、摩托车科目二、三考试系统设备1项、检测线集中供气:空压机1套、小车线排放系统:柴油检测1套、更换小车排放系统1套、更换小车安检系统1套、网路安检专线、环保专线,互联网1套。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那曲市索县亚拉镇产业“十三五”产业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2.1项目名称∶索县亚拉镇产业“十三五”产业提档升级改造项目;
2.2建设规模:综合楼1664.12㎡、厕所20㎡;室外附属工程:土石方工程1项、透空围墙475.00㎡、人行道硬化 490.87㎡、考场路面及出入口硬化 6731.64㎡、定点停车与起步坡道553.07㎡、折叠大门5座、铁艺大门1座、绿化工程2583.03㎡、太阳能路灯10盏、室外给排水工程1项、室外电气工程1项、拆除工程1项。设备及工器具购置:综合楼内考试系统设备1项、科目二小车系统设备1项、科目三小车系统设备1项、摩托车科目二、三考试系统设备1项、检测线集中供气:空压机1套、小车线排放系统:柴油检测1套、更换小车排放系统1套、更换小车安检系统1套、网路安检专线、环保专线,互联网1套。(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100%落实;
2.5建设地点∶那曲市索县;
2.6计划工期∶ 10个月 ;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七、其他公告内容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视为无效。)
8.2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修订《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2〕187号)的规定要求。
8.3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招标投标前所有参与招投标企业须持有投标项目建设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住建部门对招投标企业"无欠薪"证明、项目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后方可参与招投标"的要求,各投标企业须在项目开标前持企业法人委托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企业鲜章到那曲市人社局开具"无欠薪"证明(证明中会注明有效期,在有效期内均可参与投标)并将该证明一并做到投标文件中且在开标截止时间当天需送一份复印件至那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未开具企业"无欠薪"证明或注明超出有效期的企业,住建部门及招标单位一律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根据《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藏政办法【2017】148 号、按照中共那曲市委员会办公室、那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那曲市关于从源头治理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那委办【2019】9号)文件等相关内容∶1、本项目必须实行用工实名制;2、本项目民工工资必须实行分账管理;3、本项目必须在项目所在地银行设立民工工资专户。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促进就业暂行办法>的通知》(藏建市管【2020】89号〕及《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藏建市管【2020】56号)的规定要求。
8.8本项目执行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管》的通知(藏建招【2022】171号)的规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