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密山过境段(新农至和平)新建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密山过境段(新农至和平)新建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国家公路网规划》的通知、黑龙江省交通厅公路水运项目前期专班会议纪要(第二次)、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同意开展部分国省道项目勘察设计招标的函》黑发改交通函【2023】96号批准。招标人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贴资金和自筹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项目路线全长约4.1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5米,桥梁50延米/2座,涵洞6道,平交道口10处。
本次建设为原路改线:利用旧路为裴德至连珠山公路CG02230382,利用段全长0.53公里,二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12米,路面宽度10米,本次该段破除重建。其余部分为新建。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密山市。
2.3招标范围: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2)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2.4服务期限:
2.4.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日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
2.4.2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完成后10日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2)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1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3)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并提交详勘、定测报告送审稿;
(4)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
(5)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提供施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招标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6)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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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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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里程(k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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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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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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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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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密山过境段(新农至和平)新建项目可研编制及勘察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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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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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按照国家及交通运输部、省相关部门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范围的要求完成编制、配合评审、协助招标人进行报批等服务工作;
(2)初测、初勘、定测、详勘、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并协助完成相关阶段的送审报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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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研编制费:8.17
勘察设计费:6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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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可研编制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勘察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设计服务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设计审查。
2.7安全目标:满足国家、交通运输部和黑龙江省相关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且备案专业为公路专业(须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公路)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 //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2业绩最低要求
(1)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在5公里以上(含5公里)二级公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作;
(2)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在5公里以上(含5公里)二级公路的初步设计工作:
(3)近五年(2018年1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为准),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在5公里以上(含5公里)二级公路的施工图设计工作。
业绩要求在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的“黑龙江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交通运输部网站“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能够查询,如果查询不到该业绩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业绩审查时将不予认定。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业绩要求提供可研批复及合同。
注:①如投标人提供一级或高速公路业绩的,其公路里程可折算成2倍的二级公路里程。例如:投标人已完成某条一级或高速公路的此类业绩里程为5公里,则评标时可折算为:投标人已完成二级公路的此类业绩里程为10公里。
②公路工程业绩是指新建或改扩建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不含养护工程项目,不含附属工程。
③投标人提供公路业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可为同一个项目的业绩,也可以分别在不同项目的业绩。
④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业绩指联合体各成员的业绩之和。
3.1.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道路与桥梁工程、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最低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11月01日至今)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亦不曾因任何原因而被废除合同;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2020年11月01日至今)不得因为勘察设计问题引起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本次招标不接受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2年度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中认定为D级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联合体投标时,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以联合体各成员在联合体协议中的专业分工所属的行业信用评价且等级较低的为准,尚无交通运输部或省级设计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的企业,若无不良信用记录,按A级对待。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组成联合体的企业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分工及主要权利、义务,分工相同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2.2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标段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注:1.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发布单位:黑龙江盛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