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全域旅游综合 (智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汤口旅游枢纽服务中心一期工程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2022)263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黄山区汤口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黄山市黄山区汤口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黄山区汤口镇全域旅游综合 (智慧)能力提升工程项目-汤口旅游枢纽服务中心一期工程
2.2项目编号:HJHGC2023G046
2.3建设地点:黄山区汤口镇
2.4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服务中心主楼现浇框架结构,四层,局部五层,总建筑面积5787.74m2,室外花岗岩铺装面积约1200m2,沥青砼道路面积约1000m2,污水管道总长约236米,雨水管道总长约250米,砖砌挡墙总长约50米,块石挡墙总长约225米,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31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招标文件规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见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19348564.56元
2.10本项目是否经过标前审计:√是/ 否
2.11项目性质:建筑工程类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4)被应急管理部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开标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自行出具《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书》)。
以上情形第(1)(2)(3)(4)项以信用中国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所有情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计算。由代理机构在推荐中标候选人前对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书面反馈至评标委员会。存在上述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组成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②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牵头人;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④联合体协议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除联合体协议需要各方盖章外,其余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牵头人盖章即视为联合体各方均认可;⑤信用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违背。
注:若投标人选择联合体方式参与投标,联合体中的所有成员单位均需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为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成员单位读取CA锁添加。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 其 他:本项目预留最高限价的 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若投标企业不是中小企业,须通过以下措施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否则,投标资格无效。
3.6.1 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中小企业所占份额为 40%以上。
3.6.2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分包比例为项目最高限价的 40%以上(最终以合同价为准)。
注:采用联合体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明确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施工内容和份额,并对声明函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采用分包方式落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的,由投标单位按招标文件“第 7 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承诺。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文中“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获取渠道:潜在投标人均可在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单位:安徽君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