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生物技术产业园区厂房载体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生物技术产业园区厂房载体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期)已由七台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招标人为七台河市金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发区生物技术产业园区厂房载体及配套建设项目(二期)全过程工程咨询
2.2建设地点:生物技术产业园。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一是完善生物技术产业园路网及其附属配套供水、供电、供热、污水等设施,包含24米宽开发区大道延伸约630米、24米宽创业大道延伸约880米、15米宽金福路约710米,9米宽其他支路约500米;二是新建孵化器厂房2.4万平方米;三是新建园区垃圾中转站1座。
2.4招标控制价:303.95万元
2.5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总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至竣工验收完成。
2.6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工程项目管理、监理、控制价审核、全过程造价控制、招标代理等咨询服务,具体主要内容如下(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
2.7.1项目管理:包括项目报批、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环境管理、其他管理等;
2.7.2造价咨询:控制价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2.7.3工程监理:全过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施工及安全所包含的监理服务。
2.7.4招标代理服务:本项目涉及到的其他工程、服务及设备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工程监理: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项目管理: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登记(需包含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范围)并提供备案网页截图(http://www.tzxm.gov.cn/)。
3.2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投标人拟派全过程工程咨询的项目总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国家注册执业咨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工程类或经济类高级职称,须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核查。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如提供虚假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须配备各专业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人:
监理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证企相符,并出具工程监理企业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文件,须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监理机构人员:投标人拟派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应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造价咨询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须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招标代理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2023年9月至2023年11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注:总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但只可兼任一人,不可全部兼任。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以承担监理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①、联合体内成员必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②、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③、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交所有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3.5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2月21日至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下同)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查询为准。
3.6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投标期间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以开标后在“信用中国”、“信用黑龙江”等相关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报告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9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64-2943911。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09时至2023年12月28日09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ggzyjyw.hlj.gov.cn/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按照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 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4年01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w.hlj.gov.cn/)发布;
9. 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 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3号
电 话: 0464-2943911
建设单位:七台河市金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七台河经济开发区
邮 编: 154600
联 系 人: 尹相利
电 话: 0464-8393036
代理机构: 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单位: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