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巴南区、南川区、武隆区、彭水县、酉阳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渝湘复线(主城至酉阳段)、武隆至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全长280公里,共设置8对(16座)服务区。其中,巴彭路4对(8座),彭酉路3对(6座),武道路1对(2座)。拟在二圣、黎香湖、桥塘、芙蓉洞、龚滩、天馆和石桥7对服务区内,设置7对(14座)加油站,在阿依河服务区内设置1对(2座)加油加气合建站,共7对(14座)加油站和1对(2座)加油加气合建站。
本次对这7对(14座)加油站和1对(2座)加油加气合建站施工组织实施,加油站内设置加油工艺系统以及配套土建、给排水、消防、电气、自控等辅助设施(加油加气合建站中加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另行组织),14座加油站和2座加油加气合建站土地总面积约50173.51 m2,其中:每座站2个(黎香湖左右侧站、阿依河左右侧站、石桥右侧站、天馆左侧站4个)出入口,共44个;每座站1座站房,建筑面积共6348.9m2(阿依河左右侧各1个辅房共2个);共22个罩棚,投影面积共10781.2 m2;共78个 SF 双层油罐(含汽油和柴油),折合汽油容积共1860 m3;共73台加油机,288把加油枪,16座生化池,16个隔油池及其配套环保沟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1987万元(一标段约4455万元、二标段约7532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服务区加油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明确的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即红线范围内所包含的功能区、绿化、地坪、管线、涂装、标识、附属用房、附属工程、加油站站房及其构筑物、罩棚、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及运营前的检测、标定(除加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外)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第六章施工图及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工作内容:加油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施工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加油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红线范围内绿化、地坪、土石方工程、站房及构筑物工程、罩棚工程、电气设备、装饰装修、给排水、配管、配线、防雷防静电、监控设备、油罐、加油机及设备附件、管道、管件、法兰、阀门、复合管道及配件安装、办公及生活家具等,具体以发包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中标人须协助招标人办理加油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开通的有关手续办理等事宜,确保加油站及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开通。同时,须根据招标人确定的油品品牌来设置加油站及设备等全部设施的外观和管理系统。
承担加油加气合建站施工的中标人须与招标人确定的LNG加气设备采购及安装单位及时对接,加气设备的设计和安装、现场的预留预埋以及交叉施工方面的相关事项;参加招标人组织的设计交底,并按要求开展工作。
2.5 工期要求: 总工期150日历天(单座加油站、加油加气站工期与总工期一致,起算时间以每座加油站、加油加气站监理下达的开工令为准),监理下达开工令后或业主下发进场施工通知后7日内必须进场;
缺陷责任期要求:24 个月(一标段:由本标段全部加油站开通之日起算;二标段:由本标段全部加油站和加油加气站开通之日起算);
预计开工时间:2024年1月。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2个合同段划分,分为一标段及二标段 ,一标段为: 二圣、黎香湖、桥塘服务区加油站施工,二标段为: 芙蓉洞、龚滩、天馆、石桥服务区加油站及阿依河服务区加油加气合建站施工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但仅可中取一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一标段和二标段中排名均为排名第一时,评标委员会只推荐其为二标段的中标候选人,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按排名其后的投标人依次递补(本项目评标顺序为:先评二标段后评一标段)。若因异议、投诉、核查等各种原因导致其被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或中标资格的,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人同时参与2个标段投标时,在满足各标段相应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用同一业绩和人员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