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云阳县普安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新建生活污水管网27.2千米、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由日处理200吨扩容到日处理400吨)、磨刀溪生态护岸22.8千米、护栏22.8千米、生态步道28.6千米、垃圾收运站5吨/天、人工湿地0.1平方公里、生态沟渠10公里、生态隔离带0.2平方公里、生态展廊500平方米、环保生态公厕2个、建设污染监测信息化设施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本次招标实施内容:新建生活污水管网7千米、污水处理厂提质扩容(由日处理200吨扩容到日处理400吨)、磨刀溪生态护岸5.8千米、护栏5.8千米、生态步道9千米、垃圾收运站、生态隔离带、生态展廊、环保生态公厕2个、生态沟渠5公里、设施设备采购及其他配套设施建设等。
2.3 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0756.2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最高限价: 35070000.00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1070000.00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34000000.00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专业设备材料采购、工程调试、工程竣工验收,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工作内容:按照现行设计规范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本项目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项目涉及的各项专项设计及深化设计等)、后续服务(包括配合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及设计变更等)、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所有设计服务,并且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使用性要求。设计应满足现行相关设计标准,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完成各专业之间的统筹性设计。按招标人要求按时按质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准(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以及配合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2)工程施工: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本次招标范围内容,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
(3)本项目涉及的物资(设备)采购、运输、保管以及设备的检测、调试、办证等相关手续的办理。
(4)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办理工程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备案、产权办理等合规手续办理以及工程总承包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的全面管控和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图的审核、工程调试及试运行指导、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初步设计15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45 日历天;
施工工期: 36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