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辰区永金引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
勘察测绘、设计更正公告
一、招标条件
北辰区永金引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已由天津市北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北辰发改投资[2023]76号批准,勘察测绘、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新增中央投资及区级财政匹配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金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测绘、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对永金引河堤防进行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其中:堤顶及堤坡加固、整修15.55km;建设防汛通道15.55km。
2.2 招标范围
本次北辰区永金引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测绘、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勘察测绘标段名称:北辰区永金引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勘察测绘,合同编号:TJSBCQYJYHDFJGJFXTDJSGC/2023-05。勘察测绘内容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地下管线和地形图工程测量等及后续服务工作。
(2)设计标段名称:北辰区永金引河堤防加固及防汛通道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编号:TJSBCQYJYHDFJGJFXTDJSGC/2023-06。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测绘、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测绘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工作,并满足审查要求。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2)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5天内,设计人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初步设计报告(包括初步设计报告、图册、初步设计概算附件及有关规程、规范要求编制的各类专题报告和其他资料等),并满足审查要求;
3)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项目的招标设计文件(含施工图),编制项目管理预算,并满足审查要求;
4)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专业包括:工程测量);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近五年(2018年12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日9时00分~12时00分,13时0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金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02040001040082117;
电话:022-60266709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 jcztbgs@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25日9时0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北辰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引河桥永定新河北堤向东1500米
联系人:王工
电话:0228680411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金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北辰区红郡大厦2号701
电子信箱:jcztbgs@163.com
联 系 人:王晶晶
电 话:022-60266709
发布日期:2023年 12月4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北辰区水务局
发布单位:天津金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