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控系统采购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公安厅,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公安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控系统采购项目 2.1.2项目编号:HBCT-232102-001 2.1.3项目规模:河北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控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4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和内容:河北省公安厅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控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2.2项目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80天内完成实施交付 2.2.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4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1.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1-23 09:00至2023-11-29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2-13 1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1机位,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不到场,但必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程参加远程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在其他信息渠道获得不真实或不完整信息而导致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河北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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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大维
0311-66995919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