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湖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草湖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3004001000206) 已由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3〕61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 招标人为新疆创融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草湖项目区北侧,西湖路以西。
3.工程规模:规划用地面积60647㎡,总建筑面积57438.01㎡,建设内容如下:(1)新建住宅楼共17栋,共788户;设置六至八层;户型大小为68.6㎡(536户)、53.26㎡(252户),住宅总建筑面积51954.7㎡。(2)新建配套社区服务设置,主要功能为物业管理用房、便利店、快递收发、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及大门;地上一层,总建筑面积1224㎡。(3)地下车库:设置地下停车位,人防设施及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4259.31㎡。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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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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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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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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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6603004001000206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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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湖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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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项目涉及的所有工程的设计包含方案优化设计、修建性详细规划、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相关服务(现场设计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等为完成本工程建设的所有设计工作;负责各阶段内容设计及审查、审批,对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和必要的调整,取得相应阶段的批复、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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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度至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可不提供审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提供相应年度的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 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承担过的设计合同金额不少于15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不少于1项。注:类似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注明时间的,视为无效业绩(获取本项目要求资质且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企业可不提供业绩,业绩要求不作为本次投标的资格条件,但须提供不足三年的相应证明)。 (4)信誉要求: 1)不得被省级(包括兵团)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不得被责令停业或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3)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被冻结对公账户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投标时不得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5)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建设工程领域中受到省级(包括兵团)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处罚;6)不得在第三师行政区域被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承诺不存在信誉要求的任何一种情形,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利否决其投标。 如存在违反上述任一条规定的,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均有权利在招标或评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中标候选人如在本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如发生或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任何一条信誉要求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在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半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其他主要参与设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 (7)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每月不少于20天现场服务,除招标人(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外不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或发包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否决其投标(或在履行合同期间解除合同)(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3年11月01日 20时00分至 2023年11月0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xjbt.gov.cn)网上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按系统要求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不见面开标系统按系统提示解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 2023年11月23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三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2.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位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项目区筹备组住房和城乡建设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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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创融城市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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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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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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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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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图木舒克市草湖镇四十一团草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2-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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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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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图木舒克市天一茗苑小区门面房1-30室(天一茗苑小区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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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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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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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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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龙雨 唐兰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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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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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0016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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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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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9775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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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市分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89977583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