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石津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目(2022年度结余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2]5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水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70%及30%,招标人为河北省水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河北省石津灌区位于太行山东麓河北中南部平原,控制面积4144平方公里,设计灌溉面积200万亩,包括石家庄、衡水、邢台、辛集4个市的14个县(市、区);总干渠和两条干渠作为南水北调配套工程,为石家庄、衡水、沧州、辛集4个市的25个县(市、区)的36个供水目标输送长江水。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按照水利部数字孪生灌区的建设要求,建设业务应用对应的支撑保障体系、立体感知体系、自动控制体系及相关的保障体系等。计划工期:施工总工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乙级测绘(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5)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应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的由供应商缴纳的养老、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由本单位投保的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3.1.2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2)投标人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注册的要求在下载招标文件前办理相关手续并进行资格确认。(3)潜在投标人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成交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4)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数据电子文件,投标人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开标大厅在线参与开标,无需到达开标现场。(5)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
3.2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0-23 09:00至2023-10-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1-13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河北省水务中心
/
陈立军
0311-80990098
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