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TFT偏光片用宽幅聚乙烯醇光学薄膜项目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307-340181-04-01-311187
1.4 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企业投资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000万平方米TFT偏光片用宽幅聚乙烯醇光学薄膜项目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MWGZ00152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MWGZ00152
2.5 建设地点:巢湖市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科研生产厂房1栋(含洁净室)、辅助用房1栋、污水处理站1栋等内容,其中科研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7031.18平方米(洁净室面积约6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7 合同估算价:900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新建科研生产厂房1栋(含洁净室)、辅助用房1栋、污水处理站1栋等内容,其中科研生产厂房建筑面积约17031.18平方米(洁净室面积约60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补充答疑文件全部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该业绩须含有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平方米且洁净度等于或优于1000级的“洁净室”施工内容。
注:
(1)本项目业绩要求中的工业建筑是指为各类生产活动和储存服务的各类建筑,如标准化厂房、生产厂房、辅助厂房、动力用房、仓储建筑、洁净厂房等。
(2)本项目业绩要求中的洁净室指将一定空间范围之内空气中的微粒子、有害空气、细菌等污染物排除,并将室内温度、洁净度、室内压力、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噪音振动及照明、静电控制在某一需求范围内,而所给予特别设计的房间。亦即是不论外在的空气条件如何变化,其室内均能具有维持原先所设定要求的洁净度、温湿度及压力等性能特性。
3.1.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招标公告中3.1.6信誉要求。
(3)联合体各方均须具备招标公告中3.1.1投标人资质要求;
(4)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分工,联合体中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21日 00:00至2023年11月10日 09: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656135776。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10日09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 太湖山路原老党校(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1楼1号开标室
?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巢湖市巢维路 56 号
邮 编:238000
联系人:周健
电 话:13956661308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天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巢湖市德胜中央城7号楼2楼
邮 编:238000
联系人:童晨
电 话:18656135776
发布单位:安徽天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童晨
电话:18656135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