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本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6.2本项目执行《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文件要求,采用线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206.180.154:18088)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或不按要求上传的响应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若因上传错误在评标时候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读取,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3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218.206.180.154:18088)进行单位注册、完善资料等工作,并依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以便完成获取采购文件、投标等相关操作。各项操作及规范以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为准,如遇网站、系统平台、CA等相关问题请按照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联系方式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