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本项目情况:
1、备案编号:51012923210200001184[2023]00388;
2、预算金额:30.1万元,最高限价:30.1万元;
3、采购品目:A02360300 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
4、标的名称:分类塑料垃圾桶;
二、监督管理部门:
大邑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210759;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邑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大邑县晋原镇体育场西路28号
联系方式:028-692959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辰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市辖区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5栋1单元7楼7号、8号
联系方式:028-859600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28-8596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