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 已由 扬江高管[2023]6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综合楼、宿舍楼、生产厂房一、仓库一、机修车间、污水处理站及消防泵站、危废品库、危险品库及事故水池、门卫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地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浦江路以北;赵苏公路以西
2.2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5000㎡
2.3 招标范围: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定制化厂房项目-综合楼、宿舍楼、生产厂房一、仓库一、机修车间、污水处理站及消防泵站、危废品库、危险品库及事故水池、门卫及室外附属配套工程设计图纸(含智能化工程及综合楼、宿舍楼精装修工程)范围内涉及的施工全过程缺陷责任期内监理服务
2.4 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施工工期33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316.95万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
2.7 其它:监理业务包括: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投资控制;(2) 工期控制;(3) 质量控制;(4) 信息管理;(5) 合同管理;(6)安全管理;(7)组织协调;(8)质量保修期的监理工作;(9)委托人委托的其他工作;(10)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各种工程变更及配合竣工结算审计及竣工决算;(11)竣工资料和竣工图纸的审核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对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4 投标人资格要求
3.4.1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4.2 现场施工监理人员数量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1人
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需提供截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天的项目总监在当地招投标监管系统中反映总监在手项目个数的网页截图(同时含有投标企业名称、总监姓名、注册证号、在建工程个数、系统时间等信息);省外企业提供省系统中反映外省企业资格核验通过的网页截图。
2)专业监理工程师3人
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或建筑工程或结构工程或建筑力学或工程力学或建筑设计或建筑学或城镇建设或工程管理或施工管理等;
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给水排水工程或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或测量工程或岩土工程或环境工程或材料工程或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或设备安装工程或电子信息工程或工程造价或工程监理等;
注: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监理员4人;
3.5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5.1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07月至2023年09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5.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 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 23 号) ”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 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3.8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5、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见资格预审公告附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16日;
6.2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6.3 本资格预审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 版本”;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2023年10月24日9时30分
7.2 逾期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扬州博恒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
联 系 人:崔杰
电 话:1385258878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都区文昌东路1175号佳源银座6楼
联 系 人:朱婷
电 话:0514-86831819
发布单位:江苏精诚群业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婷
电话:13812359807 / 0514-8683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