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对大庄水厂、智慧谷工业园、龙港新区应急供水工程(大庄水厂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问:招标文件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第2.2款第(12)点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根据“水总[2014]429号”文及“办水总函[2023]38号”文规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属其他直接费的一部分,按基本直接费的百分率计算,费率为2.5%,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措施项目清单中序号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是否不再重复填写?请明确。
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措施项目清单”中单独计列,不包含在项目单价中。
2.问:招标文件第八章“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式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分类分项工程量清单格式不同,请问投标文件以哪个格式为准。
答:以招标人于2023年9月21日上传的“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格式为准。
本澄清通知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8日9:30,保持不变。
本通知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21号
邮编:530023
联系人:康工
电话:0771-5622768
传真:0771-562276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2栋1121室
联系人:谭霞、陆世栋
电话:0771-5703315
传真:0771-5703315
E-mail:jhrz88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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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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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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