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南行车公寓改扩建工程、呼和南站区生产生活设施补强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SG2023-33
1.招标条件
呼和南行车公寓改扩建工程、呼和南站区生产生活设施补强工程已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南行车公寓改扩建工程等两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3〕233号)、《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呼和南站区生产生活设施补强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铁计函〔2023〕321号)批准建设,建设管理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施工图设计文件完备,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本次招标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呼和南行车公寓改扩建工程、呼和南站区生产生活设施补强工程位于呼和浩特市。
建设规模:
1. 呼和南行车公寓改扩建工程。改扩建呼和南行车公寓1030m2,其中在既有公寓西侧扩建地上三层框架结构行车公寓830m2,改造既有厨房、餐厅和门厅等200m2;拆除并还建既有行车公寓西侧围墙;新建500KVA箱变1座;补强既有叫班和视频监控系统;新建室内外给排水及消防系统、新建室内采暖、通风、防排烟及室外热网等配套设施。
2. 呼和南站区生产生活设施补强工程。新建站区二层框架结构职工餐厅700m2;新建门式钢架结构篮球馆及附属房屋用房992m2;新建框架结构库房445m2,以及相关配套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呼和浩特东站采暖设备设施补强工程全部施工。
标段划分:本次共计1个标段,标段号为HNSG-1。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3其他说明: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格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满足以下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铁路电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其中:
①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需具备签订施工安全协议和施工方案报批的能力,并能承担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种风险。
(2)业绩要求:近5年须独立承担过至少3项类似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工作,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具有铁路营业线施工业绩。
(3)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任务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建筑工程或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3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5年以上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从事铁路大中型或类似项目管理工作至少10年,主管项目技术工作5年以上。
(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3.3信用、信誉要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自身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不曾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投标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被列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且在公布期;未被纳入国铁集团“黑名单”且在公布期限内;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技术服务人员未处于国铁集团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近3年未受到国家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及以上处罚。投标人自行承诺、附官方网站查询页并盖单位章。
3.4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或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3.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处于亏损经营状态或破产状态,企业未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4.3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2日,本次招标不售卖纸质招标文件。
4.4施工图纸的获取:投标人在标书发售时间内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到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508室)领取纸质施工图,不收取押金。开标结束后5日内将施工图退还招标人,不提供电子版图纸。
4.5技术咨询:
各投标人在使用专业工程交易系统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软件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
5.2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3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扫描件需放在投标文件中,银行保函原件必须在2023年10月18日17时00分前,递交至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508室)。未按要求递交的,所产生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9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
注:本次评标办法采用的是综合评估法,调整系数K为0.98、0.985、0.99、0.995和1.0,开标时由招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随机抽取一个调整系数。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上发布。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地址: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新华大街92号呼铁局科技大厦
联系人:赵宇
电话:0471-2244937
电子邮箱:ggsjhb@126.com
发布单位: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所
联系人:赵宇
电话:18218523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