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鸡东县向阳镇背心排水壕(东河村段)清淤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鸡东县向阳镇背心排水壕(东河村段)清淤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工长(施工员)具有岗位证;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质检员(质量员)具有岗位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C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鸡东县向阳镇人民政府
地 址:鸡东县向阳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33599691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九思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世茂大道华润欢乐颂2栋3层3G098号
联系方式:15561777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可新
电 话:15561777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