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2303-441322-04-01-185191
投资项目名称
博罗县柏塘河(陂头村至镇文化广场段)左岸堤防达标加固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博罗县柏塘河(陂头村至镇文化广场段)左岸堤防达标加固工程(监理)
标段(包)名称
/
公示名称
博罗县柏塘河(陂头村至镇文化广场段)左岸堤防达标加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开标日期
2023年09月15日
评标情况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随机抽取,专业为A0508水利工程、A0808水利工程、A080201道路工程。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广东东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进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惠州建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东金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其中广东东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无“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及二维码,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中第(5)点,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否决其投标,其余4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六)废标情况:广东东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无“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字样底纹及二维码,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1)项规定中第(5)点,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1形式评审标准,否决其投标。
(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1)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进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得分94.17分;
(2)第二中标候选人: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得分71.78分;
(3)第三中标候选人:广东金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总得分71.45分。
(八)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东进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下浮率
5.21%
质量承诺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工期
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保修期满止,工期暂定为 300 日历天(具体工期以施工工期为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吴向前
资质
资格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310004112
业绩
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情况
广东进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2人,具备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公司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业绩情况
第二中标候选人
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3.50%
叶少华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210019301
惠州市建设集团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2人,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公司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金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7.85%
薛胜利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2210019015
广东金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监理员2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公司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
异议受理部门
博罗县柏塘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
博罗县柏塘镇解放东路99号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52-6330282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博罗县水利局
0752-6208960
博罗县罗阳街道北门路94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09月2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23年09月25日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定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电话:0752-71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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