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批投【2022】37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债券、县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广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园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一期) 2、项目实施地点:广宗县经济开发区区域内 3、总规模:主要包括园区台湾路、纬一街、经一路、纬四街等8条道路的改造工程,长度5727m,修建雨水管道10434m,污水管道5714m,雨水检查井350座,污水检查井192座等。 4、本段建设内容:一标段:台湾路(创业大道-友谊路);二标段:纬一街(桥以西(含桥建设部分));三标段:纬一街(桥以东);四标段:经一路;五标段:纬四街、企业内部路;六标段:亿龙车业与顺明之间;七标段:顺明与东杰之间;八标段:东环路;九标段:友谊路、茂盛路、兴业大街、胜利街;十标段:配套设施建设。 5、本段合同最高限价:92251479.38元(其中一标段:3376627.8元; 二标段:19066670.03元;三标段:15653057.83元;四标段:10142482.05元;五标段:4356151.16元;六标段:2753903.99元;七标段:13115144.69元;八标段:8425823.9元;九标段:6896169.7元;十标段:8465448.23元。)
2.2招标范围:审定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至十标段: 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一至十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3.1.3其他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注: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监督部门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部门监督举报电话:0319-7213252、0319-7218036.本项目实行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 (技术暗标) 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9-20 00:00 至 2023-09-2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0-13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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