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金口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投资〔2020〕9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乡村振兴专项债券资金、2019-2021年高标准农田中省结余资金、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全部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投资〔2020〕9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蒲梯村、新坪村、吉星村、同心村、民心村、曙光村、新民村、新华村、新乐村、黎明村、林丰村。
2.1.2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开展田块整治、灌排、田间道路等工程建设。
2.1.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4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2.2.1 本次招标标段名称:金口河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2 招标范围与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2.3 合同计划工期:90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1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年09月12日 开始登陆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10月07日 09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官网(http://www.lsggzy.com.cn/),在首页点击“用户登录”入口,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登录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金口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电 话: 0833-2714918、0833-511904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三段 173 号、 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河村 1 组
8. 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金口河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共安彝族乡新河村 1 组
邮 编: 614700
联 系 人: 杨老师
电 话: 0833-511904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天府大道北段 1288 号泰达时代中心 1 号楼 20 楼
邮 编: 646100
联 系 人: 刘老师
电 话: 028-65123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发布单位: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155425636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