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监理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冀发改投资〔2023〕10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监理 2.1.2项目编号:G1300002302382002-3 2.1.3项目规模: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依托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省政务云信创环境建设,主要包括服务门户、数据资源管理、数据治理、数据目录管理、数据供需对接、数据共享交换、数据分析、数据可信共享链、安全体系9个系统,开发系统接口等建设内容,上接国家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下接地市大数据平台,为全省政务数据共享应用提供基础支撑。项目投资概算:人民币4262万元。 2.1.4标段划分:1个。 ??2.2招标范围:2.2.1招标范围和内容:河北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体系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项目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质保期内运维阶段的监理。 2.2.2监理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监理工作完成。 2.2.3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2.4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1.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1.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渠道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3.1.3.1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规定时间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找到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随时在系统中查看有无澄清及变更,澄清及变更一经发布则视为投标人收到,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一切后果。3.1.3.2本项目受理异议的单位:受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樊涛、宋智航,联系方式:0311-83086867、18632196865。3.1.3.3本项目依法进行投诉、举报的渠道和方式:受理单位: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0311-66635584,以书面方式实名提出。3.1.3.4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模式,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和评审。投标人可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有关操作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06 09:00至2023-09-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09-2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地点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 机位,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不到场,但必须提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程参加远程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因在其他信息渠道获得不真实或不完整信息而导致一切后果的,责任自负)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050000
温喆
0311-66635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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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 北京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