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落实政府采购本项目施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执行《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3)执行《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4)执行《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5)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资格审查方法:
(1)本次招标施行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登陆(http://ggzy.xiz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用企业 CA 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进行不见面线上开标,届时各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林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且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函、电子光盘以及相关证件原件。开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做好线上“不见面”开标的各项准备工作。
4.招标文件中相关需要提供的原件内容和密封情况不再做具体要求。
5.投标文件解密时间需在半个小时内解密完成,如超时按无效投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