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十二干渠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及一、四、五、九、十泵站出水塔、出水渡槽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 以宁水审发〔2020〕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与地方4:6,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中卫市中宁县、海原县,吴忠市同心县、固原市原州区。
2.2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和西吉供水工程两部分。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改造泵站19座,更新泵站机电设备109台套,更换压力管道8.8公里,砌护改造干、支渠道67.66公里,新建调蓄水库4座,配套改造各类建筑物、防洪堤、巡护道路、机电及信息自动化设施设备等。西吉供水工程:新建加压泵站2座,铺设输水管道65.62公里,新建城西支泵站1座,铺设输水支管线长15公里,配套各类建筑物及机电设施设备等。固海扩灌扬水泵站设计流量12.7立方米每秒,灌溉面积68.44万亩;西吉供水工程设计流量1立方米每秒。
2.3计划工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合同估算价:470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划分为2个标段,监理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施工1标段: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十二干渠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2标段:固海扩灌扬水更新改造工程一、四、五、九、十泵站出水塔及出水渡槽维修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监理标段:施工2标段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任命文件,同时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 年8月25日09时00分至2023年 9 月 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①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账号自动生成,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交易平台已备案的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与虚拟账号由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自动获取。②保函(保单)形式: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金融服务系统”缴纳电子保函(保单)。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09时 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施工4万元,监理标段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监理标段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施工及监理均采用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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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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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枕水巷159号宁夏水利调度中心A4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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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德丰大厦20楼20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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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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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7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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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郭 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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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薛凯 杨惠 马喜迪 发布单位: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联系人:薛凯
电话:13895684195 / 0951-501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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