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3年-2025年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2023年-2025年消防设施检测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1号线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是线网中的东西向骨干线。1号线(西王站-福泽站)工程,全部为地下线,西起西王站,终点福泽站。线路共设车站26座,分别为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新百广场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北国商城站、博物院站、体育场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站、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商务中心站、园博园站、福泽站,其中新百广场站与3号线换乘,北国商城站与2号线换乘。全线设置西兆通车辆段及综合维修基地和张营停车场,设置和平医院主变电所、海世界主变电所和天元湖主变电所三座。
(2)2号线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2号线是轨道交通线网中一条南北向骨干线路。2号线(柳辛庄站-嘉华路站)工程,线路共设车站15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嘉华路站、南位站、仓丰路留村站、塔坛站、石家庄站、元村站、欧韵公园站、槐中路站、裕华路站、北国商城站、长安公园站、建和桥站、义堂站、庄窠·铁道大学站、柳辛庄站,其中石家庄站与3号线换乘,北国商城站与1号线换乘。全线设置嘉华车辆段一处,设置运河桥主变电所一座。
(3)3号线工程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是贯穿城市中心的南北—东西向骨干线。线路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分别为西三庄站、高柱站、柏林庄站、市庄站、市二中站、新百广场站、东里站、槐安桥站、西三教站、石家庄站、汇通路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东二环南路站、西仰陵站、中仰陵站、南豆站、太行南大街站、乐乡站,其中石家庄站与2号线换乘,新百广场站与1号线换乘。全线设置北乐乡车辆段和石家庄站后地下停车场,设置塔北主变电所一座。
(4)线网指挥中心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指挥中心位于市东二环外,南临长江大道,东临秦岭大街,系石家庄市6条轨道交通线路的运营指挥中心,包含应急指挥中心(TCC)、指挥中心(OCC)、清分清算中心(ACC),并预留信息中心和数据中心(DCC)的功能。
本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地下结构防水等级为一级,屋面防水等级为二级。基础形式为筏板基础。建筑层数:高层部分地上23层;裙楼部分地上5层;地下3层。地下一层层高6.65米,局部4.5米;地下二层层高3.9米;地下三层层高4.8米。地上一~五层层高4.5米,六~二十三层层高4.1米。室内外高差:0.3米。檐口高度:裙楼部分24.0米,高层部分99.0米。地下一层布置变电所、冷冻机房、消防水泵房、生活水泵房、职工食堂及厨房、设备库房和物业管理用房;地下二层布置中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及机动车停车库,地下三层为机动车停车库。地上层主要为地铁线路工艺用房、指挥调度大厅和配套办公用房,分为北侧高层办公楼、南侧设备裙房。
南侧设备裙房首层为ACC/AFC测试机房,2~3层为OCC设备机房,4层为指挥调度大厅及TCC设备机房,5层为办公管理用房。北侧高层办公楼1~5层为地铁运营配套用房,6~23层为地铁办公配套用房。
2.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3 招标范围
2024年-2026年三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西王站-福泽站)26座车站(含相邻区间及地下风井)、1座停车场、1座车辆段与综合维修基地、3座主变电所,2号线一期(柳辛庄站-嘉华路站)15座车站(含相邻区间及地下风井)、1座车辆段、1座主变电所和3号线(西三庄站-乐乡站)22座车站(含相邻区间及跟随所)、1座地下停车场、1座车辆段、1座主变电所和1座线网指挥中心的消防第三方检测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度消防检测工作完成,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6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投标人应为符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各项要求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单位(提供“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的查询信息截图,应清晰可辨)。
3.1.3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证书,投标人为其依法缴纳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
3.2 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接受港澳台地区或境外业绩)至少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消防设施检测服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文件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4 其他要求
3.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4.2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否决其投标。
3.4.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5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注:本招标项目的相关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单位:南京消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安顺消防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如有),已办理其他省份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24日09:00至2023年8月3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有)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jyzx/)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张亚茜
联系电话:0311-6652067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劲松三区甲302号华腾大厦21层
联系人:魏增旺、石雅雅
联系电话:18059096610
发布单位: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增旺
电话:18059096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