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川点位公路大修工程项目(二次)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 上级拨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包括但不限于水毁路段清理石方量3506.1立方米(其中拆除旧路面及构造物728.1立方米,路基挖石方2778立方米);河道清理整治石方量193526立方米;排水边沟修复394米(其中排水边沟清淤324米,新建70米);护坡修复30米;路基及路基防护整修2385米(其中修复原路肩墙205米、新建路肩墙760米、新建混凝土挡墙150米、新建护坦830米、新建路堑墙115米、新建护栏基础325米);新建沿线交安设施520米(其中新建混凝土防撞护栏120米,安装波形钢板护栏400米、交通标志牌7处);新建混凝土路面1760平方米,修复病害路面1583平方米;涵洞修复清淤186立方米。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 / ;估算价:1205(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以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所有资料表述的工程内容及相关文字说明为准。
2.6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公路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需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5信誉要求:在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在全国公路建设信息信用管理系统中企业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3.6诚信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以及“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记录(提供在线查询截图)。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8月23日11时00分起2023年9月12日23 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4.2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
4.3投标人开标前在“电子交易平台”中“变更公告”栏“澄清和修改”栏“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有关内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9月14日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项目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 、 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单位
地 址: 成都市
联 系 人: 邵女士 陆先生
电 话: 028-86680208 18919962000 13036340928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吴家村路57号
联系人:姜湛宽、刘彦、程育霞
电 话: 010-81123505、13718842730
传 真: 010-83274001
监督人员:周先生
联系电话:19158879227
发布单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湛宽
电话:13718842730 / 010-81123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