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京津冀数字新材料产业园工程项目一期(B区第一部分)EPC 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邢台市襄都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邢襄审发[2022]5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邢台旭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区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邢台旭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 项目名称:京津冀数字新材料产业园工程项目一期 (B 区第一部分) EPC 总承包 2.2 建设内容:建筑面积63453.31平方米,其中电子厂房(西区)两栋,41283平方米,制钉生产厂房22170.31平方米。 2.3 工期:计划工期:6 个月 (含勘察设计周期) 2.4 建设地点:位于107国道以东,原春蕾集团院内。 2.5 质量标准:勘察、设计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施工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满足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2.2招标范围:京津冀数字新材料产业园工程项目一期 (B 区第一部分) EPC 总承包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 法记录。 3.1.2 须为: (1) 勘察资质: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 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 设计资质: 具备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 施工资质: 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的施工能力;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3 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为 (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 拟派往的负责人;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 (岩土) 资格 ; 拟派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壹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 拟派施工负责人 (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 财务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8-09 00:00 至 2023-08-15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29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邢台市襄都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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