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穿越固海扬水干渠恢复工程1、2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气东输三线中段项目穿越固海扬水干渠恢复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气东输三线中段(中卫-吉安)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100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海扬水管理处,建设资金为社会投资,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海扬水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服务、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21 处管道穿越固海扬水干渠施工,渠道土方开挖及回填、渠道穿渠套管铺设、渠道段现浇、渠道管护道路铺设等。
2.2 建设地点:中宁县、同心县、海原县。
2.3 招标范围:
代建服务范围:项目施工期、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各类手续报批、报建、报表和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配合完成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项目检查、稽察、审计及地方矛盾协调工作,整理汇编移交有关项目资料等。组织项目实施、工程款支付、阶段验收、完工验收、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竣工验收等进行代建管理,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信息、环境保护等进行相关管理,直至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决算、资产移交管理单位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含设计变更、结余增补工程项目内容)。
监理工作范围:对本项目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范围。
施工范围: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包含所有工作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及保修。
2.4 合同估算价:项目投资总估算为2280万元.
2.5 计划工期:
代建服务期:代建服务期=建设服务期+缺陷责任期。建设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代建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并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及产权登记(如有)、资产、资料移交等。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施工期+资料整编期30日历天
施工工期: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共划分5个标段:1标段代建服务;2标段监理;3标段中宁-同心片区施工;4标段同心-海原片区施工;5标段海原片区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1标段代建服务:须具备水利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是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建设管理机构。拟派项目负责任人须具备相应水利水电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或水利水电类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2标段监理: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5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本标段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预审/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8 月 9 日至2023年 8 月 15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免缴投标保证金。
4.3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咨询。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提示: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不见面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1标段代建服务、2标段监理为:2023年 8 月 31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3、4、5施工标段为:2023年 8 月29 日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在距开标时间前1个小时内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在线签到,等候并准时参加电子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2%。(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执行)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1标段代建服务、2标段监理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3、4、5施工标段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海扬水管理处
地址:中卫市中宁县新堡镇
联 系 人:杨军,电话:18995196251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兴水路绿地21城D区企业公园40号楼
联系人:张楠,电话:18109596171。邮箱:nxtyzb@126.邮箱
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8月9日
发布单位:宁夏天雨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楠
电话:181095961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