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2023年补短板项目(七营镇、西安镇、郑旗乡、三河镇、高崖乡)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原县2023年补短板项目(七营镇、西安镇、郑旗乡、三河镇、高崖乡)已由海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海原县2023年补短板项目(七营镇、西安镇、郑旗乡、三河镇、高崖乡)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海发改发〔2023〕17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原县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原县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原县七营镇、西安镇、郑旗乡、三河镇、高崖乡
2.2 项目规模:(1)七营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铺设U型渠道7.233公里。(2)西安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铺设U30渠道4.415公里。(3)郑旗乡吴湾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砌护D40U型渠道12.341公里,配套渠系建筑物927座,其中d400*4m管涵10座,单向渠口出水池115座,双向渠口出水池51座,畦田口751座。(4)三河镇苋麻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砌护D50-1U型渠道0.75公里,砌护D4OU型渠道1.827公里,新修生产路0.23公里,配套建筑物213座,其中0.5*0.5m简易闸17座,d400*4m农渠口14座,d400简易农渠口8座,0.5m*3m生产桥10座,畦田口164座。(5)三河镇坪路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砌护D40U型渠道7.045公里,配套建筑物578座,其中d400*4m农渠口10座,d400简易农渠口60座,d400*4m管涵48座,畦田口460座。(6)高崖乡新民村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砌护R=0.48弧形渠道0.233公里,配套建筑物3座,其中d500*4m斗渠口1座,1.0*0.8m节制闸2座。
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和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
海原县2023年补短板项目(七营镇、西安镇、郑旗乡、三河镇、高崖乡)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海原县2023年补短板项目(七营镇、西安镇、郑旗乡、三河镇、高崖乡)四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海原县2023年补短板项目(七营镇、西安镇、郑旗乡、三河镇、高崖乡)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投标人同时在2个以上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则按标段控制价金额较高者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后续标段中标权,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任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3 年 8 月 7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3 其他: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数字证书办理,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客服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咨询。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1日 0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宁夏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要求。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2%。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 采用 (采用/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海原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中卫市海原县建设路
联 系 人:田进刚
电 话:18095504128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建发大阅城中街创意大厦906室
联 系 人:詹慧、田青
电 话:18161591595/0951-5989955
发布单位:宁夏中程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詹慧
电话:18161591595 / 0951-598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