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 (2) 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 (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并出具完整结算审核报告止; (4) 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材料工业园区综合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计量支付、对工程款支付申请的审核;与项目有关的询价与核价;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施工过程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和工程索赔的处理;竣工结算审核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可以承担造价咨询工作,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果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其中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及高级职称证书;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中,至少2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特别说明: (1)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 7 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 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监督单位: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投诉电话:0311-88086298。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7-25 00:00:00 至 2023-08-14 23:5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8-15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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