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3年农村公路特色项目马鞍山路施工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2023年农村公路特色项目马鞍山路施工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灵发改发〔2023〕1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厅车购税补助资金及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灵武市2023年农村公路特色项目马鞍山路施工项目;
2.2工程地点:灵武市临河镇;
2.3工程概况:
项目路线全长10.002公里,其中:一级公路0.665公里,路基宽度25.0米,设计速度30km/h;三级公路7.667公里,路基宽度7.0米/7.5米,路面宽度6.5米/7.0米,设计速度30km/h;四级公路0.39公里,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6.0米,设计速度20km/h;四级(Ⅱ类)公路1.28公里,路基宽度5.5米,路面宽度5.0米,设计速度15km/h。全段大部分采用5cm沥青混凝土罩面,部分路段采用18cm水泥稳定砂砾基层补强和5cm沥青混凝土。道路沿线设置精神堡垒1座、飞行起降“网红”打卡地1处、桥柱彩绘200㎡、三角地绿化围栏220m、沿线景观小品5组、公交站牌4个、服务设施导览牌2个。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 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年08月20日至2023年10月 5日,预计45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灵武市2023年农村公路特色项目马鞍山路施工项目;
2.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条件: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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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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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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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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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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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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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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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未受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部省两级互联互通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地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6)无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未处于处罚期内;
(7)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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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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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项目经理:
投标人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
投标人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持有建设部门或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B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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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因电子标固定格式无法修改,现修正3.6条为: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 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 CA 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 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 2023年7月31日23:59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4.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4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CA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流程请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入服务指南页面查看操作手册。
4.5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在开标现场应主动向招标人说明,并在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中填写清楚,如隐藏或不说明或未填写被查出后随时取消所有具有关联关系的单位的投标资格。
4.6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为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年8月14日09:00,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5.3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潜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用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半小时携带 CA 锁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现场解锁开标。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进行解锁,逾期上传、未成功签到或未解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公告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灵武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武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中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武市西平路 地 址:银川市天源财汇中心B座19楼1906
联系人:石金良 联系人:司瑞
电 话:0951-4022311 电 话:0951-8530625
2023年7月24日
发布单位:宁夏中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司瑞
电话:15280810588 / 0951-853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