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林市新安数字农业小镇项目一期配套,已由海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2022]第2号文件批复,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林市新安数字农业小镇项目一期配套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海林市
2.3工程性质:新建
2.4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海林市新安数字农业小镇项目一期配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本标段招标控制价:5,232,510.48元
2.6计划工期:1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1月29日(备注:上述计划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合同条款规定执行)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负责人提供连续3个月(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要求,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以上人员仅要求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证件,其他人员仅需填报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表,无需提供相关证件。)并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规定,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信用良好,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查询为准)。
3.6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每一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7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2023年7月10日10时00分至2023年7月17日10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开标时间2023年8月1日09时00分。
6.2评审地点:牡丹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牡丹江市东安区东长安街70号)。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海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3359891119
招 标 人:海林市新安朝鲜族镇人民政府
地 址:黑龙江省海林市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514538530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东安区会展街46号
联 系 人:吕女士
电 话:0453-6665677
发布单位:黑龙江驰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女士
电话:13515237976 / 0453-666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