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已由迁安市行政审批局以迁行审投资核字【202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迁安市国控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迁安市东南片区回迁安置房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迁安市惠兴大街南侧、丰庆路东侧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项目总用地面积4383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1130.45平方米(地上67816.81平方米,地下23313.64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公共建筑、地下建筑(含基坑支护降水)等,配套道路、铺装、门卫、围墙、景观、绿化、给排水、消防、供配电、弱电、供热、燃气、海绵城市等相关附属设施。项目建设完成后,入住居民534户。
2.4总服务周期:8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755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年11 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1月9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合同要求为准。
2.5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总承包,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不包含所设计的室外管网给水、热力、室内外燃气工程施工,但须无条件配合以上单位的施工工作),并配合甲方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手续、施工许可手续及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和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1)设计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相类似指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注:非联合体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施工业绩(或以施工总承包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设计投标企业须具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业绩(或以设计单位身份参与承接的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
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后至2023年5月份的财务报表)。注:提供牵头人(主办方)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总承包单位名称一致。
(2)担任过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相类似指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3)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或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负责人。
注:总承包项目经理本人不可兼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可兼任项目施工负责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总承包单位名称一致。
(2)总承包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施工负责人: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资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的总承包单位名称一致。
2)总承包单位主要管理人员要求:工程质量负责人、施工安全负责人、项目造价负责人等配备齐全(施工安全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总承包单位普通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配备齐全(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设计单位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2)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全部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专业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专业以职称证(或毕业证或注册证)为准。
注:项目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3.1.6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特别说明:上述查询结果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如被列入上述名单,其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1.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2)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投标人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
(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合同中严重违约而被驱逐,没有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省级及以上行政管理部门处罚的记录。
(5) 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6)投标人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7)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8)不存在从同一个投标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 IP 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者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
(9)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第1.4.3款规定的情形。
3.1.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注:上述3.1.6-3.1.7所指投标人均包括联合体各方。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一个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能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分工及权利义务等,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应为施工方;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0日00:00时至2023年7月15日 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招标文件售价0元。
4.2 根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管理细则》文件,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 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平台(http://www.hebpr.cn)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
4.3 未办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惠招标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中“投标操作-注册参与”进行注册;
4.4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已在惠招标平台市场主体库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并办理其中河北省CA 证书互认平台任一家CA(河北CA、山西CA、北京CA、联通CA、CQCCA、CFCA)的投标人可直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文件。
4.5 CA认证服务热线:河北CA:400-707-3355;山西CA:400-653-0200;北京CA:400-994-3319;联通CA:0311-85691619;CFCA:400-880-9888;CQCCA:400-819-9995;
4.6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400-780-9998;
4.7 潜在投标人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4.8 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禁止私自互传,因私自互传招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或解密等影响正常投标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5、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日9时00分,地点为迁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惠招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 ,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平台收费标准请详见惠招标平台(http://www.hbidding.com 请及时缴纳,以免影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未在规定的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迁安市国控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迁安市永顺街道办事处钢城大街866号
联 系 人:邓先生
电 话:0315-7620209
招标代理机构: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大科技园综合楼B座11层
联 系 人:张亮(项目负责人)
电 话:0311-69052036
电子邮件:rhahgj@163.com
特别提醒:
投标人需完成市场主体注册,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的投标人,应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唐山市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完成注册登记(需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市场主体注册登记,因未及时登记产生的各种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惠招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惠招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投标人不得存在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二条的情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围标、串标行为,可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十一号)向迁安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投诉。投诉电话:0315-7639727,地址:迁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单位: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亮(项目负责人)
电话:13515237976 / 0311-69052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