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2023年度沂源县“河湖长制”激励项目招标公告变更通知
招标代理机构:淄博万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原内容:
5.2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07-06 00:00:00~2023-07-12 00: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
变更为:
5.2施工标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2023-07-06 17:00:00~2023-07-13 17:00:00(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水利项目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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