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140700340100619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八宿县怒江大桥红色遗迹保护展示利用工程项目已由八宿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八发改发【2023】13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八宿县文化局,项目资金援藏资金,出资比例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昌都市八宿县怒江大桥红色遗迹保护展示利用工程:展厅展示建设区1项;桥头场地平整区780㎡;礼敬、打卡、观光区1项;标语墙绘及原有营房改造1项;夜景照明灯光水幕秀1项;其他附属工程1项。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所含部全内容;
2.3、建设地点:昌都市八宿县;
2.4、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或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4日(北京时间,下同),在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ggzy.xizang.gov.cn)下载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八、其他:
8.1、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应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时我公司发起解密后,各投标人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超过时间仍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无需携带任何原件参加开标会,但各投标人应随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提出疑问时进行解答,如出现疑问且未能联系到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有权对有疑问的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解释,并对该解释负责。
8.2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交易中心承诺书一份、纸质版本的投标文件(一正二副)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未加密文件)电子U盘2份,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8.3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方式:可采取开标后7日内邮递或开标现场递交。注:邮递地址(昌都市启齿花园);现场递交地址:开标当天送至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交于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人无需参与开标过程。
8.4、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8.5、本项目将执行企业信用等级认证情况。政府投资、全部或者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中,信用得分在评标分中应占10%,按照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和动态管理评价得分情况进行实际计分。联合体参与投标的,其信用分按联合体中最低分认定。
8.6、中标单位要严格执行《关于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试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通知》(藏建市管〔2019〕38号)文件相关要求,规范建筑劳务用工管理,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8.7、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相关规定,我区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劳务员必须到岗履职;在投标时,投标单位要对劳务员到岗履职做出承诺,承诺书原件须投标单位盖上公章带到开标现场,承诺书格式由投标企业自行拟定。
8.8、中标单位须按照《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全面落实廉政协议制度的通知》藏建市管函〔2022〕262号文件,签订建设工程廉政协议书、否则招标人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八宿县文化局
地址:八宿县县城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瑞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启齿花园1栋3单元
联系人:陈工
电话:15089078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