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库伦旗 “库伦荞麦”区域公用品牌宣传项目(宣传设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3年库伦旗 “库伦荞麦”区域公用品牌宣传项目(宣传设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提供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2023年年度广告代理证明。
1、投标人在中标后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具体以合同为准;2、中标(成交)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 可凭借采购合同申请“政采贷”扶持政策,“政采贷”政策合同融资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采购项目已开通合同融资渠道,供应商中标(成交)后可通过中标(成交)合同向相关银行发起无抵押无担保融资申请,银行根据企业中标(成交)信息发放贷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问题。相关资料可查阅(http://39.104.85.103/zcdservice/zcd/neimeng)。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库伦旗委宣传部
地 址:内蒙古通辽市库伦旗库伦镇栋梁新区党政综合楼2楼
联系方式:152475373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大道
联系方式:187475574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晶晶
电 话:187475574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