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STLT2301-FW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2地块厂房及配套、A3地块厂房、办公楼及配套和园区基础设施及A1、A2、A3地块采暖工程)监理已由榆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项目采购K【20230508】-0008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7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榆树市农业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A2地块厂房及配套、A3地块厂房、办公楼及配套和园区基础设施及A1、A2、A3地块采暖工程)监理。
2.2建设规模:A2地块规划用地面积82078.00平方米、A3地块规划用地面积72829.00平方米。共建标准化厂房5栋、办公楼2栋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2.3标段划分:共计1个标段
2.4报价方式:折扣系数报价
2.5投标限价:折扣系数0.76%
2.6建设地点:吉林省榆树环城工业集中区(榆树市五棵树镇内)
2.7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8监理服务期(合同履行期限):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财审、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2.9监理服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10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3.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3.2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须无在监工程。
3.3.3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在近三年(2020年-2022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3.4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承诺内容与事 实情况不相符,经调查核实为虚假承诺的,视同“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3.3.5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监理业绩至少一项;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监工程。
副总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结构专业至少1人、给排水专业至少1人、暖通专业至少1人、电气专业至少1人,监理员6人(监理人员具体要求: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可提供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或提供相关专业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中专及以上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6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和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网址http://www.jlstongshengkeji.com/TPBidder/meberLogin)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3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23年06月19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cggzy.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联系人及电话:0431-88779428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7月4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2楼开标三室。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腾讯会议的会议号:472-589-379)。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本项目投标单位,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采用提供保函的投标单位,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取消纸质保函现场提交方式(执行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21年6月16日发布《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招标项目实行投标保函电子化的通知》的相关内容);电子保函(保险电子保单)的提交情况纳入投标保证金到账解密流程。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榆树市五棵树镇
联系方式:李大鹏 0431-83815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盛泰立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五洲国际广场1#楼B座办公楼1626号
联系方式:吴世伟 0431-80743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世伟
电 话:0431-807439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24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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