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GSL0089-202306-0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3-01057
3、项目名称:宜昌市环百里荒乡村振兴试验区供水保障及水生态综合治理(东风渠片区)工程2023年度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722.21(万元)
6、最高限价:1722.21(万元)
7、采购需求:
5标段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主要内容为一干渠黄冲渡槽拆除重建及灌区直灌口、溢流堰新建工程。
8、合同履行期限:2023年12月31日前完工,16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电子资质证书)
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需承接过水利工程。(上传施工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原件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资料不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须上传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作补充)。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信用信息”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书面记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书面记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7.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上传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8.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9.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合法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10.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3个月(2023年以来连续3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须清晰可辩;)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备注:本项目共设八个施工标段,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同时投2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均作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8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8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3年06月29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6月29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标段为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对大、中型企业(提供小微企业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分在原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2%作为其价格分。前款关于价格优惠政策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前款与本条款不一致之处,以本条款为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东风渠灌区管理局
地 址:宜昌市开发区发展大道60号
联系方式:0717-60677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东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国(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发展大道57-6云计算大厦A座9层
联系方式:0717-6369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飞/姜源园
电 话:0717-6067782/0717-6369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