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北金轮自行车产业园项目-消防改造 (项目名称)已由 广宗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广批投资【2023】11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广宗县兴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河北金轮自行车产业园项目-消防改造 2、工程地点:广宗县经济开发区新邢清线及茂盛路交叉口西侧。 3、项目内容及规模:(2#、3#、5#、6#)消防改造。项目建设性质:改建。本项目已在广宗县纪委备案广宗县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319-7213252;广宗县发展和改革局监督部门电话:0319-7217150 4、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5、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内全部内容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履约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 (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31 00:00 至 2023-06-06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06-2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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