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县李俊闽宁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宁县李俊闽宁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已由永审服(批)发[2023]38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永宁县交通运输局以永交函〔2023〕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厅2023年运输养护工程补助资金及县级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永宁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宁县李俊闽宁公路修复性养护工程项目
2.2工程地点:项目位于永宁县李俊镇青黄线、许黄线,闽宁镇西环路、玉泉路。
2.3工程概况:主要对青黄线、许黄线、西环路、玉泉路路段内的坑槽、裂缝、龟裂等路面病害进行修补。
2.4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2023年06月26日至2023年10月24日,计12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根据工程特点划分为1个组别(A组)。共划分为4个标段,按组别进行招标,均为不见面的电子标。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A组一标段:青黄线。总长15.44km,修复养护沥青混凝土路面后铺设1cm-1.5cm厚碎石封层;拆建铺装钢筋混凝土明板涵1道,拆除减速带3.8m;更换里程碑15块,百米桩142块等。
A组二标段:许黄线。总长7km,修复养护沥青混凝土路面后铺设1cm厚同步碎石封层;更换里程碑7块,百米桩63块等。
A组三标段:西环路。总长4.01km,修复养护沥青混凝土路面后铺设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拆建过水路面160m,设置平面交叉22处,安装交通标志牌2套,更换里程碑5块,百米桩36块等。
A组四标段:玉泉路。总长2.46km,修复养护沥青混凝土路面后K0+000-K0+705段铺设1cm厚碎石封层,K1+025-K2+460段铺设3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罩面;修复养护水泥混凝土路面1251.5㎡后铺设3CM厚沥青混凝土,设置平面交叉6处,安装交通标志牌2套护栏16m、警示柱19根,更换里程碑3块,百米桩22块等。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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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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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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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各组投标人除以上要求外,还须满足以下对应组别要求各组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工程二类乙级(含以上级)资质或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含以上级)资质。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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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
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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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供(2019至2021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各年财务报表的财务流动比率大于1。
注:1.各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规定年份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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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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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在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向前计算3年为业绩起始计算时间,以交工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小于3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注:1.该施工业绩是以投标人名义签署的合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企业业绩必须是在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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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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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情形且正处于处罚期内;
(7)在宁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门户网站或“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不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或能查询到但已由处罚机关出具了已不再拖欠农民工资证明书;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时间3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
(9)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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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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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住建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计算3年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个(如为项目副经理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项目总工: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起向前计算3年至投标截止日,精确到天,以交工日期为准)担任过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的项目总工职务(技术负责人)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1(如为项目副总工职务业绩数量至少为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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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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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个组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具体数量)个组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个组。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一套人员班组、设备只能中一个组内的合同段。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当同一投标人最终综合得分第一有两个或以上数量的合同段并这几个合同段都不在同一个组时,超过允许中标的组数时,推荐中标组时按以下原则确定:
本项目投标人只能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如同一投标人在不同的标段中均被推荐为第1中标候选人,则推荐中标标段的确定原则:(1)以推荐中标的标段报价相加总额最低为原则;(2)报价总额相等时,以信用等级最高为原则;(3)信用等级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投票确定。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和“信用宁夏”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变更3.5款内容: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修正3.6款内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同一组内具有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的投标。
3.8本项目的施工监理、业主试验室、交工检测单位及有关联关系的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在该网站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办理网上投标相关事宜,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CA锁办理请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CA锁办理通知,或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业务联系电话:400860027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电子交易平台平台操作事宜,联系电话:4009980000、0951-6891120。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3年6月2日17时00分(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4上述4.1条CA锁办理地点修改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号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数字证书受理中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发布单位:宁夏正业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