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厦门市第十中学校园安保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584,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92,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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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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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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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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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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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需求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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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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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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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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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05040300-保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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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保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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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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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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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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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4,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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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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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采购包落实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要求的方式:整个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供应商需按第三章补充条款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响应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查询所有供应商的信用信息。
2、截止时点:查询供应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1)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2)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供应商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3)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评审当天查询结果为准。;(2)本项目允许采用“信用承诺制”,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减轻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负担的通知》(厦财采〔2021〕5号)规定,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响应文件中可不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供应商应具备公安机关批准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许可证扫描件。。
1、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CA证书提交至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收标窗口,具体收标窗口详见信息屏显示。(本公告有不一致的均以此为准。)
2、供应商在提交CA证书后,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层C区大厅等待,并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和安排配合相应磋商工作直至结束。
3、请供应商在评审当天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用于线上报价,笔记本电脑已安装系统操作所需的客户端,具体流程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第十中学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纺织东路7号
联系方式:0592-63609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21层D单元
联系方式:0592-2229570、22330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萍
电话:0592-2229570、2233020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