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10KV供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CY2304G0524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10KV供电工程施工”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10KV供电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哈尔滨松北区
2.3项目概况:哈尔滨玻璃钢研究院有限公司10KV供电工程施工
2.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计划工期:2023年06月25日-2023年08月09日,共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括项目实施、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611002.3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还必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的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同时须提供2023年02月至2023年0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以上人员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下同)均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58.199.44:84/xe/)”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0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05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建设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还须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需携带以下列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 F 座写字楼27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1)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2)投标承诺;(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6)营业执照;(7)资质证书、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8)安全生产许可证;(9)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4.3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联系电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 1335984873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
5.2递交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现场递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开标室。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4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16层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 票决定标法,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应当承诺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无异议,并承诺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的清标和考察等工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限额以下交易平台(http://1.58.199.44:84/xe/)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企业网站(http://www. hljcyzb.com)上发布
10.其他
10.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下同)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
10.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黑龙江(http://www.hljcredit.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严重失信名单。
1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4按照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要求,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等问题线索的,请及时进行举报。哈尔滨市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0451-84696346、58699097;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87383319。
10.5本项目投标企业登记信息表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外网“下载专区”自行下载(http://www. hljcygl.com)。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高新区创新三路95号17号楼2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451-84348174
招标代理机构: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群力新区丽江路3936号银泰城F座写字楼27层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4006998787-4(招标四部)13359848733
电子邮件:cyzbsbq@163.com
日 期:2023年05月24日
发布单位:忱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13359848733 / 400699878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