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凌井店产业新城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建设项目道路工程设计已由太原市人民政府以H23071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原国投凌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317省道市政化改造(城市主干道),长度15.6km;安塘路,长度5.66km;地块一进场路一,长度2.12km;地块一进场路二,长度0.92km;地块一环路,长度7.64km;地块二北进场路,长度6.6km;地块二环路,长度17.5km;地块三进场路,长度5.95km;地块四进场路,长度2.53km;共涉及9条道路及高速交叉节点。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桥梁、排水(包含中水)、照明、交通、通信、管线综合等工程。工程建安费354522.34万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的牵头单位应被授权,所有成员之间签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权书中应证明此授权,该授权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职职工;
(3)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3家;
(4)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各方的工作范围和权利义务;
(5)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9)开标时联合体各方需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各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牵头人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在投标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是共同承担招标项目的联营形式的临时性组织,其各方成员的业绩、人员配备均可作为该联合体的资质能力;
(11)联合体各成员方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均为投标人的不良行为记录;
(12)除联合体协议书外投标文件中投标单位盖章由牵头人盖章即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5月24日09时00分至2023年5月29日17时0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6月14日09时30分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ggzy.xzspglj.taiyuan.gov.cn),凭机构数字证书通过【工程建设】专区【投标人】入口登录投标系统上传投标文件并打印“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回执”。
5.2开标方式:通过太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标大厅线上开标。
5.3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太原市)》上发布。
7.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太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太原国投凌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商贸街36号
联 系 人:陈倩
电 话:13623626239
招标代理: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长兴北街1号华润大厦T4楼15层
邮 编:030021
联 系 人:王安 李正中 吴改亲 高高 王璇 段振宇 孙远东
电 话:0351-7077633 15383419536 18903416965
电子邮件:sxzlzb@126.com
发布单位: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安
电话:13884121212 / 0351-7077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