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教来河防洪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2023年度教来河防洪治理工程(通辽段)初步设计报告编制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G-JLH-KCSJ-2023
1. 招标条件
内蒙古教来河防洪及生态修复工程已列入全区主要支流治理2023年度计划,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自治区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通辽市教来河防洪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内蒙古教来河防洪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2023年度教来河防洪治理工程(通辽段)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教来河防洪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赤峰市。
《2023年度教来河防洪治理工程(通辽段)初步设计报告》:通辽市奈曼旗境内。
2.2 建设规模:
2.2.1 《内蒙古教来河流域防洪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
(1)规划范围:教来河流域内蒙古段,包括赤峰市敖汉旗、通辽市奈曼旗、科尔沁区、科左后旗及科左中旗,流域面积约17620km2;
(2)遵照《防洪规划编制规程》(SL669-2014)、《河湖生态修复与保护规划编制导则》(SL709-2015)、《河湖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程技术导则》(SL/T800-2020)等技术标准编制有关内容,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评价现状防洪体系,调查干支流(14条支流)亟待解决的洪涝灾害问题,复核沿线涉及的水库防洪库容(已建的山湾子水库、青山水库、舍力虎水库、小塔子水库、吐尔基山水库)、水利枢纽(道力歹枢纽、太平枢纽、瓦房枢纽、冯全枢纽)过流能力、滞洪区滞蓄库容(莫河滞洪区、太吉柏滞洪区),进行流域洪水调节计算,指出存在的问题;
②完善教来河流域防洪体系设计,确定防洪标准和相应流量,为教来河防洪工程管理提供基本遵循;
③规划教来河流域工程建设内容,为教来河防洪工程项目建设提供依据;
④评价教来河流域生态现状,提出河流生态保护目标,提出地上、地下水资源开发建议,确定生态流量;
⑤结合教来河流域防洪工程需求,规划教来河生态修复工程及两岸河道景观设施建设项目。
2.2.2 《2023年度教来河防洪治理工程(通辽段)初步设计报告》:根据《内蒙古教来河流域防洪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要求和项目建设资金安排,本期项目旨在解决道力歹枢纽库区(重点解决太和德村至莫河滞洪区进水口段问题,同时结合项目规模适当考虑其它奈曼旗境内教来河部分河段可能对旗内整体防洪安全产生影响的段落)教来河河道的防洪问题,对现有河道的防洪能力进行复核和达标建设,利用堤防及护坡工程、河道整治、疏浚,以及相应附属的闸、涵、桥、路等建筑物建设,提升教来河部分河道的防洪能力,保障两岸村民生命及财产安全,保护两岸村庄及耕地的安全。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
2.4 服务期限:
2.4.1 《内蒙古教来河流域防洪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前期工作及成果编制合计周期160日历天,其他相应服务至成果文件审查通过结束。
2.4.2 《2023年度教来河防洪治理工程(通辽段)初步设计报告》:前期工作及成果编制合计周期40日历天,其他相应服务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结束。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6 招标范围:编制《内蒙古教来河流域防洪和生态修复工程规划》、《2023年度教来河防洪工程(通辽段)初步设计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报告、图纸及概算编制、招标阶段设计文件及施工技术要求、相关专项深化设计等),以及负责组织开展各项成果的技术审查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结合项目实施开展情况,配合完成发包人要求的其他相应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信誉要求:
3.2.1 投标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显示近三年内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3 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须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http://scjg.mwr.gov.cn)”建立完整的信用信息档案。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最多不超过2家,以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或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2)由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标段相关的事务;
(3)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人员;
(4)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满足本项3.2信誉要求;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详见操作手册,登录网址:http://222.74.200.108:8081/TPBidder/ 点击操作手册下载。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5.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9日至2023年05月23日(北京时间);
5.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5.4 其他说明: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招标人不对其资质进行审核,投标人应自行确认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质最低要求,否则出现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以评标时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6月08日09时30分。
6.2 递交方式:操作详见操作手册4.2章节。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7.1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08日09时30分。
7.2 开标地点:远程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2.74.200.108:8081/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mg.gov.cn/)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辽市教来河防洪及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大街西1585号
联系人:樊先生
电 话:13687178286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南路9号
联系人:周浦琛、王懋森
电 话:18686090970、0471-3989773
邮 箱:nmggcxmgl@163.com
发布单位:内蒙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浦琛、王懋森
电话:18686090970 / 0471-3989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