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宏宇·江澄云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沅陵县宏宇·江澄云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沅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沅发改审【2023】14号,项目业主为沅陵中森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6975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668.87平方米。新建高层住宅面积144739.40平方米,电梯花园洋房住宅面积19749.6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833.69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205.56平方米,五星级入户大堂面积2272平方米,物管用房481.62平方米,公厕、大门等附属用110.29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不计容)497平方米,架空层面积(不计容)911.37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不计容)44868.2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81001.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项目单位自筹。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沅陵县宏宇·江澄云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1.2.2建设地点:沅陵县太常大道与城市道路交汇处西北角;
1.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69758.4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0668.87平方米。新建高层住宅面积144739.40平方米,电梯花园洋房住宅面积19749.6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6833.69平方米,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205.56平方米,五星级入户大堂面积2272平方米,物管用房481.62平方米,公厕、大门等附属用110.29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不计容)497平方米,架空层面积(不计容)911.37平方米,地下车库面积(不计容)44868.26平方米。
1.3工期要求:36个月;
1.4招标范围:沅陵县宏宇·江澄云起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包括设计、施工,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优化、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
(2)施工部分:①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确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通过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范围为准 ;②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 ;③工程竣工验收、试运行、备案、移交及结 ( 决 ) 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 ;④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程等。
1.5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质量要求:(1)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版)的要求和《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 11年版)的要求及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2)施工:符合最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1.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
2.3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尚未实行注册执业资格的具备相应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联合体投标时,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2.4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职称;
2.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其他要求: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备施工资质的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承担设计任务不得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不得超过1家。联合体投标报名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添加联合成员单位报名,即联合体同时报名。2、项目部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采用承诺备案制,具体配备标准按湘建建〔2020〕208号文执行。3、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取消投标资格;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投标单位凡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5、根据国办发[2016]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精神,投标单位近三年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如有发生拖欠行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处则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6、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单位自投标截止之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工程量之日止,不得更换和撤离项目负责人。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1]36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 5 月 15 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 年 6 月 9 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发布单位:湖南中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