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闽江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工程总承包) 已由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榕发改审批[2022]67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闽江学院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 招标人为 闽江学院 , 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本项目已完成 初步设计及批复 , 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 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
项目新建闽江学院实验实训中心大楼一栋、开闭所一栋,其中实验实训中心大楼建筑面积30782.39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7034.7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747.39平方米),开闭所建筑面积240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建装修、弱电暖通、给排水、消防、电气照明、景观绿化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 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闽江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的施工图设计、施工、预制构件生产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1.设计范围:单体工程、室外总体及附属工程、基坑支护、降水、门卫、幕墙、门窗、智能化及安防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环保降噪、标识导示系统、信报箱、绿色建筑、室外给排水和电气工程、装配式、建筑等工程设计及相应评审、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建筑产业化专项设计、节能设计、室内灯光照明、充电桩、电梯(含装饰)设计、空调工程、海绵城市、交通影响评价等各项专业深化工程以及配合设计文件报批、评审等后续服务。管线接入建筑涉及的接驳设计。应用BIM技术对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进行指导、复核、管理和控制,具体详发包人要求。2.施工范围:施工范围为初步设计图示范围基础、边坡喷射混凝土支护、井点降水、边坡加固、土建及装饰(含装配式建筑)、人防设施、室内给排水(含生活给排水及消防给水)、无障碍设施、暖通(含空调及新风系统、通风、消防设施、人防暖通)、供配电(含动力及照明配电火灾自动报警、防雷接地、人防电气、绿色节能措施、应急供电等)、抗震支架;智能化系统(校园网网络、视频监控、周界防越报警系统、出入口门禁系统施工到位,其他智能化系统仅预埋管盒、桥架安装); 充电桩、电梯;绿化景观、总体给水及雨污水管道、化类池及景观给排水、供配电及弱电管线、路灯工程、综合管沟、海绵城市等图示范围内室外总体配套设施;开闭所不含高压柜设施及引入的高压电源外线; 给排水、通信等各种管线的接驳。预制构件生产(或采购)及安装、预制构件场地通道加固防护、标识标牌、信报箱或智能信报箱、垃圾箱、环保降噪、绿色建筑、管线接入建筑内涉及的施工、破路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含全专业施工 BIM应用及指导,具体详发包人要求。3.工程采购内容:工程所有材料设备(不含招标人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4.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所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对分包工程的分包单位及甲供材料供用商的总承包管理、协调和配合服务,并对其他承包商完成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 134956339 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 468 ;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发包人发出书面的《开始工作通知》之日起25天内取得桩基施工许可证。(后续其他关键节点,如施工图设计、主体竣工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中各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全部为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标准及满足发包人要求,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并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2017]1164号)文件规定,设计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装配式建筑面积不低于总建筑面积的20%;以及根据《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装配式建筑楼栋的装配率不低于50%;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等级。(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按《福建省装配式评价办法(试行)》(闽建[2020]4号)文件及现行最新的工业化建筑认定办法规定,施工阶段评价时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工业化建筑。工程质量按现行国家、部门、地方及相关行业相关规定、管理办法、验收规范验收,工程质量验收达到合格,并通过消防等各项验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存在有任何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的要求执行。(3)设备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项目所有物资(设备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还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之一:
(1)设计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
(2)施工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壹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3.2. 投标人将主体工程设计或主体工程施工进行分包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具体的分包单位,且其资质应当符合上述设计资质或施工资质要求。
3.3.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 。
3.4. 承担主体工程设计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设计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5. 承担主体工程施工任务的投标人(或分包单位)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应是投标人或主体工程施工分包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7.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数量要求: 0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
3.8.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9.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榕建筑[2020]35号文,投标人近5年【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具有装配式建筑施工经验(含经竣工验收合格或仍在建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在建以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已取得主体工程施工许可证为准);(2)本项目不要求预制构件生产厂商作为联合体参与投标,但要求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必须有自有或者合作的预制构件厂商[如果构件厂商为合作的,要求投标单位投标时提供与预制构件生产厂商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限需大于项目施工期)]。预制构件生产厂商注册地须在福州市(含福州行政区域所辖区、市、县,下同),且构件厂商须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历次发布的福建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中的一员(如闽建办筑〔2018〕7号、闽建办筑〔2018〕24号、闽建办筑〔2019〕4号等,若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正式公文发布第四批或更多批次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的,名单内注册地在福州市的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也符合要求)。如上述文中构件厂商基地名称与构件厂商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构件厂商出具的说明函。允许一家预制构件厂商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作为多家施工企业的预制构件供应商;(3)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共同投标的,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投标本项目或者作为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主体工程分包单位参与投标;(4)投标人与其主体工程分包单位须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5)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 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05-04 10:00:00 至 2023-05-08 18:00:00 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标书生成器 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00 。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或③银行电子保函形式;或④电子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3-05-25 09:30:00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履约担保的要求
8.1 履约担保金额: 为中标合同价的 10 %
8.2. 履约担保形式: 以现金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8.3. 履约担保期限: 履约担保有效期应持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90日止。
9.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fzztb.com)
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闽江学院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溪源宫路200号 , 邮编: /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83760473 , 传 真: /
联系人: 陈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中路126号岳峰工贸大厦B座5层 , 邮编: 350011
电子邮件: /
电话: 0591-28062846 , 传 真: /
联系人: 刘晓宇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 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
联系电话: 0591-22065006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9号福州市城市规划展示馆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