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长三角(淮安)算力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移动长三角(淮安)算力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淮管发改审备【2022】28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淮安数字服务园区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大道南侧、南苑路北侧;
2.1.2建设规模:新建建筑4栋,总建筑面积64801㎡,包括停车综合楼、算力中心、动力中心及变电站;地上建筑面积58192㎡,主要为数据中心及停车相关配套;地下建筑面积6609㎡。
2.1.3招标控制价:21482.258361万元(含暂列金1953万元)
2.1.4工期要求:52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30日,竣工日期:2024年11月30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中国移动长三角(淮安)算力中心项目施工范围内的包含土建及水电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装饰装修工程、暖通工程、室外管线拆改、其他配套设备安装工程等与本工程相关的所有施工内容,竣工测量及竣工图绘制。竣工验收前的各专项验收、整体移交、档案移交、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直至交付使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投标人近三年(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在1.28 亿或规模在3.8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不含厂房、住宅)施工业绩。
注: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登记表)、相关合同关键页扫描件(需体现合同金额、标的内容、合同签订或服务时间、签字盖章等)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四方签字且公章齐全)三者缺一不可,所提供的材料中需体现工程名称、工程造价、建筑面积、各方验收单位签字盖章等,原件备查。
R自2021-05-1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R自2022-05-1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R自2023-02-1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6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9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10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相关链接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5月17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0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移在线服务有限公司淮安数字服务园区分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德南路333号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10-527266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一号院二号楼五层
联系人:訾自 电话: 18252102123
发布单位: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訾自
电话:18252102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