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4年度盐城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度盐城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 已由/以/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交通养护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现对2023-2024年度盐城市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涉及的检测桥梁共为873座。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2个标段:即2023GSDQL-JC1标段、2023GSDQL-JC2标段。其中2023GSDQL-JC1标段投资约238万元,2023GSDQL-JC2标段投资约193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2023GSDQL-JC1标段:
2023年度对管养的5个地区(亭湖区、盐都区、建湖县、射阳县、东台市)普通国省道共561座桥梁进行定期检查; 2024年对管养的5个地区(亭湖区、盐都区、建湖县、射阳县、东台市)普通国省道大桥、特大桥以及上阶段评定为3-5类的桥梁进行定期检查。
①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的定期检查及评定要求,完成对管养的普通国省道561座桥梁定期检查的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和技术状况评定,并按照省中心最新年报内容及实际情况完成对桥梁内业技术资料及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的更新修正。
②根据桥梁检查、检测的技术状况评定结果,分析病害原因,提出维修养护方案或加固方案或特殊检查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提交通过评审的桥梁定期检查报告。
③依据《公路桥梁抗震性能评价细则》(JTG/T 2231-02-2021)对标段内大桥、特大桥开展抗震性能定性评价。
④作为两个标段牵头方,配合招标人完成两个标段工作内容、工作深度的统一工作,并负责全市普通国省道桥梁成果汇总分析工作。
⑤协助委托人完成“国评”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2023GSDQL-JC1标段桥梁概况表
标段
|
桥梁类型
|
桥梁数量(座)
|
桥梁总长(米)
|
2023GSDQL-JC1标段
|
特大桥
|
2
|
2680.56
|
大桥
|
93
|
30314.97
|
中桥
|
171
|
9458.71
|
小桥
|
295
|
6786.73
|
总计
|
561
|
49240.97
|
2023GSDQL-JC2标段:
2023年度对管养的4个地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大丰区)普通国省道共312座桥梁进行定期检查;2024年对管养的4个地区(响水县、滨海县、阜宁县、大丰区)普通国省道大桥、特大桥以及上阶段评定为3-5类的桥梁进行定期检查。
①按照交通部《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 5120-2021)和《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 H21-2011)的定期检查及评定要求,完成对管养的普通国省道312座桥梁定期检查的外业数据采集、病害记录和技术状况评定,并按照省中心最新年报内容及实际情况完成对桥梁内业技术资料及桥梁管理系统CBMS数据的更新修正。
②根据桥梁检查、检测的技术状况评定结果,分析病害原因,提出维修养护方案或加固方案或特殊检查的要求;按相关技术要求须完成的其它检查和检测;提交通过评审的桥梁定期检查报告。
③依据《公路桥梁抗震性能评价细则》(JTG/T 2231-02-2021)对标段内大桥、特大桥开展抗震性能定性评价。
④协助委托人完成“国评”内业资料整理工作。
2023GSDQL-JC2标段桥梁概况表
标段
|
桥梁类型
|
桥梁数量(座)
|
桥梁总长(米)
|
2023GSDQL-JC2标段
|
特大桥
|
3
|
4979.12
|
大桥
|
74
|
22986.27
|
中桥
|
120
|
5952.88
|
小桥
|
115
|
2635.02
|
总计
|
312
|
36553.29
|
投标人可同时投2个标段,但只能中1个标段(若在2个标段均为第一名时,原则上推荐中标金额最高的标段)。
2.3服务期:
①现场服务期:2023年需对全市所有普通国省道桥梁开展定期检查,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定期检查工作并提交通过审查的定期检查报告;2024年需对全市普通国省道大桥、特大桥以及上阶段评定为3-5类桥梁开展定期检查,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定期检查工作并提交通过审查的定期检查报告。②后续服务期:根据项目情况,后续所有服务项目完成截止。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2.5安全目标:无安全责任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格条件:
3.1.1法人资格:独立法人单位,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银行基本账户;
3.1.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具备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隧道工程专项检测资质;
B、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
3.1.3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单项合同金额须大于130万,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5为准,业绩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专业需包含桥梁专业)和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路、桥、隧或相关专业)。
3.2.2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独立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单项合同金额须大于130万,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4为准,业绩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3技术负责人要求:
3.3.1资格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证书专业需包含桥梁专业)和具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路、桥、隧或相关专业)。
3.3.2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以投标报表中的交/竣工日期时间为准)以来,技术负责人独立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或普通国省道桥梁定期检查或特殊检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单项合同金额须大于130万,业绩信息以系统生成投标报表4为准,业绩时间以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企业信誉要求:
(1)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且信用等级须与所投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种类(具体招标种类见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相匹配。
(2)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信用评价等级为CCC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日前已在盐城市信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在“信用中国(江苏盐城)”网站(http://credit.yancheng.gov.cn/dsfpjbg/)可查询,投标时须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咨询第三方信用报告有关业务请打市信用办电话,0515-86660444/86660468)。
(3)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4.2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信誉要求: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最近一次评为B-级及以上(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等级为准,投标时须提供系统自动生成的信用报告)。
注:根据苏交规[2019]2号文(附件5主要从业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10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5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投入人员均须为本单位自有职工,须提供连续六个月(指2022年9月以来)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缴费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供评标委员会审查】。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本条所需资料,但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事业性质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有关投标文件均将被否决。
(3)投标人资格审查相关信息(除招标人特别说明外)均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投标报表内容为准,投标人应提前完成备案,并及时将系统中相关内容进行更新和补充,确保其完整性(包括职称专业、项目简介等信息,其中《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和《企业已建工程表》中必须能够体现公路等级等指标性内容),否则招标人将不予认可;中标人应在中标后向招标人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原件)进行核对如无法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与备案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资料,视为不具备履约能力,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可以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建议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并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5个工作日,投标人应予以考虑,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若出现中标候选人撤销投标文件或中标人放弃中标情形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扣除企业信用分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时,招标人有权要求追加赔偿。
(4)招标人不接受企业的法人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电子平台下载。
4.3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 http://218.2.208.148:8084/JDPT/fileMain/fileMainInfo/publicshow?type=1上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www.jszbtb.com)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jsggzy.jszwfw.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5-88111102 电 话:0515-88155285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项目不安排专门的现场踏勘及考察。投标人认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及考察的,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由投标人自理。考察过程如发生人身伤害、财产或其他损失,无论何种原因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2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15:00 时整。
8.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 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文件解密开始时间,解密结束时间为解密开始时间后半小时。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发布单位: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709341660 / 0515-88155285